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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(简称:住建部)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》GB 50325-2020的相关检测服务。适用于包含政府机关、幼儿园、学校教室、学生宿舍、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在内的室内装饰装修验收。 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》GB 50325-2020 1.验收标准
注:本表引自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》GB 50325-2020 表6.0.4
2.点位要求 2.1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,应抽检每个建筑单体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,氡、甲醛、氨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TVOC的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%,每个建筑单体不得少于3间,当房间少于3间时,应全数检测。 2.2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,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合格的,其同一装饰装修设计样板间类型的房间抽检量可减半,并不得少于3间。 2.3 幼儿园、学校教室、学生宿舍、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室内装饰装修验收时,室内空气中氡、甲醛、氨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TVOC的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0%,且不得少于20间。当房间总数不大于20间时,应全数检测。 2.4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设置
注:本表引自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》GB 50325-2020 表6.0.15 |